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

中國鞋



       古時候,中國人認為腳是不應該外露的。腳不可以受損,傷了的腳難於走路,便難於出外謀生,所以必須把腳保護起來。古人在洗澡和上床睡覺時候才赤腳,於是他們覺得女性的腳像性器官一樣,屬於女性身體的私隱部位,也必須掩蔽起來。亦因此關係,古代男兒偏多喜歡女性的足部,甚至變態地玩弄纏足後的畸形小腳,因為對他們來說,腳也是一種婦女性徵。

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 穿襪著鞋是保護和遮蓋雙腳的最佳方法。早期時候,屬於低下層的工匠和農夫只有能力買草編鞋,上層階級則穿絲織鞋。這種貴價鞋稱“履”,而粗製的鞋叫“屨”。

        早至春秋時代的婚俗,男家送贈女家的禮品已十分講究,但當中竟包括粗製的“屨”,這不是給新娘實用的,而是讓她在婚禮中穿上送贈的“屨”,指望夫婦和諧。“屨”音“句”,它不能清楚地表達和諧的意思。於是到了漢代,中國人別造一字與“諧”同音,這就是“鞋”字。此後,“鞋”逐漸代替了“履”、“屨”等名稱。

        若沒有這傳統婚俗,鞋只用來保護腳部,也不會成為男家的迎親禮品,或是女家陪嫁物,而轉化有吉祥作用。在江南一些地區,將新娘的鞋套入新郎鞋內,表示“諧而又諧”,也象徵新人交合,早生小孩。“鞋”與“孩”、“諧”都是同一諧音。

        至晉代,新郎改贈精美的絲履給新娘。“絲”與“思”諧音,進一步表明夫婦須互相思戀,才達至和諧。

        發展至唐代,鞋不只是迎娶新娘的禮物,也是男女戀愛的定情信物,因為唐代女子會將自己的鞋送給情郎。

     

        總言之,從中國文化的角度來看,“鞋”深具意義。不管是男鞋或女鞋,它寓意愛情順利,夫妻和諧。中國人有趣地利用各種諧音,製造更多吉祥。例如,以桐油塗在新郎和新娘的鞋上,一方面有防濕作用,另一方面取意“同”(桐)諧,使人把鞋穿“牢”,不易脫鞋。“牢”與“老”諧音,因此整體的意念就是“同諧到老”,夫妻恩愛到白頭。

        此外,在婚俗中,也特別以鞋作為禮品,送贈給新郎的舅或新娘的兄弟 (也俗呼“舅)。“舅”與“久”諧音,便是希望得到這禮品的感應,新婚夫婦會享有長久的生活和諧。

        鞋是用來踩在地上的。“踩”與“財”諧音,所以新娘不穿娘家鞋出嫁,她不想把娘家的財氣拿走。

        鞋是這麼重要,因此古人相信在夢中見到鞋履,會是吉祥之兆。但若見脫鞋或丟鞋,便迷信有分離之苦。

        漢族人穿靴的習慣是由少數民族影響的。少數民族是遊牧人,擅長騎射,因此他們善用騎兵打仗,每每戰勝不善騎術的漢族軍隊。為了騎馬,漢族人被迫脫下草鞋、布鞋,向少數民族學習,改穿著皮製長靴。

        顯然,皮靴耐用,方便騎馬。因為皮革價值高,穿著皮靴者都是富戶及在社會上有地位的人。因此,除將士外,達官貴人皆以穿靴為時尚。其實“靴”與“鞋”音近,同樣寓意和諧。

        在日常生活中,古人則喜歡穿一種舒適的木製鞋子,稱“屧”,習慣叫“屐”。屐的底部有突出部份,稱“齒”;一般有前齒和後齒,方便行走於泥地和山路。若要登上山坡,所穿的屐是前齒短、後齒長;下山時,則反過來用上前齒長、後齒短的屐。這些設計有助登山人士的身體平衡。

        至於踏在泥濘地上的屐,前後齒均高低一致,利用屐齒抓牢鬆軟泥土,不易滑倒。然而,屐的設計是沒有標準的,當中也有平底屐。初時,婦女的屐是圓頭,男子穿的是方頭,後來便沒有這些規定了。

        中國南方流行“打小人”的風俗。仇人、惡人和厭惡的人通稱“小人”,將“小人”的名字寫在紙上,然後用鞋底不斷地把紙拍打。鞋原是象徵和諧的吉物,如今把它作為攻擊利器,目的是鎮壓小人。當小人一去,便得到和諧。

        不過,“鞋”的廣東音接近“唉”;“唉”是憂傷的感歎語。因此,廣東人反過來對“鞋”產生禁忌。他們不想在新年買鞋,或給朋友送鞋,免帶來不歡禍事。而廣東人所提“擦鞋”一詞,表面是給人擦亮鞋子,實質是指對人諂媚奉承,含有貶意。

        貧苦的中國人為保護雙腳,不得不穿鞋;穿了鞋,才能走動,外出賺錢討活。鞋既然寓意和諧,所以老百姓相信“和氣生財”。他們不想見破鞋,那表示破壞和諧。

        唉!人生其實不可以事事和諧,但我們亦不可以只求個人利益,不顧他人,一味追求自私自利的人生。人是需要和平共處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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